×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浙委办〔2012〕19号
2012-03-10

索引号: 001001/2012-78025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03-10

发文字号: 浙委办〔2012〕19号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1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省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基调和“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总体思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协调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在年中和年终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反馈落实与完成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终对全省落实与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10日

201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赵洪祝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为201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相关重点工作的协调人。

一、认真筹备和开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

1.指导并负责筹备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各项工作。

内容与要求:围绕“好班子、好报告、好风气”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全面总结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提出今后五年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和战略措施。认真做好党代会代表选举、省党代会大会选举和党代表提案等工作。认真落实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三项关键举措,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动员和组织全省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责任人:赵洪祝

协调人:李 强、蔡 奇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统筹协调“三大国家战略”的有关工作。

内容与要求:统筹协调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大国家战略”有关重大问题,在完善重大规划、争取重大政策、突破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推动力度,加快培育新增长极,拓展发展新空间,增创我省发展新优势。

责任人:赵洪祝

协调人:陈加元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金融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3.全面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营造经济发展新优势、新平台。

内容与要求:认真抓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实施,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现代海洋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和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抓好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编制完善工作,全面推进新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在海岛开发、海洋产业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以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为抓手,抓好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创新贸易方式,促进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更好发挥义乌市场辐射带动效应。

责任人:夏宝龙

协调人:张鸿铭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金融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4.着力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按照“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基调,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突出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导向,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引导实体经济发展,着力破解投资难、融资难等问题,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持续性和普惠性,确保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责任人:夏宝龙

协调人:张鸿铭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单位

5.着力推进“三农”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水平。

内容与要求: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进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突出抓好中心村、文化特色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开展农村改革试验,不断激发“三农”加快发展的新活力。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积极探索山区发展新路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农民就业方式转变,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加。推进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人:李 强、葛慧君、陈加元

协调人:章文彪、林云举、施利民、陈 龙

责任单位: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大力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扩大内需战略,突出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的导向,着眼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深入实施“三个千亿”工程,狠抓一批对发展起重要支撑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和引导实体经济发展,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兴业,切实推动有效投资增长和结构优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冯波声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省直有关单位

7.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

内容与要求:抓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各沿海市县实施方案、海洋新兴产业专项实施方案的落实,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重大体制机制创新、重要海岛高效集约开发和无居民海岛有效保护、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加快修改完善,推动舟山群岛新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在重要海岛开发、海洋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注重产业布局统筹和项目准入管理,高标准构建产业投资发展平台。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冯波声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单位

8.切实推进金融创新发展。

内容与要求: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自身发展能力,加快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健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进农信社改革发展以及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和丽水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等金融改革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强化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切实推动地方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人:龚 正

协调人:冯波声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等省直有关单位

9.宁波市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

内容与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活动,大力实施“六个加快”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大都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为抓手,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打造示范性海洋经济核心区,着力推进全域化都市发展,着力构建普惠型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责任人:王辉忠

协调人:王剑波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10.杭州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内容与要求:全面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主旨,把握“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的工作总要求,在经济转型升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三型”城市建设、文化名城强市建设、社会建设和管理、改革开放、党的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着力做好扩大内需加大投入、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加强统筹深化协作、深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生态型城市建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八个方面工作,不断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责任人:黄坤明

协调人:许勤华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11.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内容与要求: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总产量,确保粮食和“菜篮子”等主要农产品供应及质量安全。加快农业“两区”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确保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建设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30个,新增旱涝保收面积52万亩。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森林浙江”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重点防护林体系和碳汇林业建设。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12.大力加强水利建设。

内容与要求:围绕健全水利设施网,加快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基本建成浙东引水萧山枢纽、永嘉楠溪江供水等工程,抓好舟山大陆引水二期、钦寸水库、钱塘江和瓯江治理、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抓好“强塘”工程,加固病险水库200座、海塘100公里、主要堤防150公里。加快千岛湖引水工程前期研究。解决20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节水示范工程。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13.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内容与要求: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做好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创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村生态家园。探索促进农民普遍增收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完成“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启动“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年内确保70%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完成欠发达地区高山远山、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偏远海岛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落实好新一轮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政策,继续对12个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特别扶持。大力支持和推进山区经济科学发展。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

14.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内容与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能力。继续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资本优化重组,支持跨地区跨所有制联合兼并、嫁接改造,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水平。深化省属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集团管控能力,推进省属企业做强做大和转型升级。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15.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

内容与要求:筹备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出台《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纲要》。全面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认真实施浙中城市群规划,加快编制三门湾、舟山群岛新区等区域性规划。加快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建设,增强省域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环杭州湾、温台沿海、浙中城市群培育,努力形成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体系,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快速干道、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快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全覆盖,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组织开展全省绿道网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县域城镇化,完成省级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实施“两百双千”工程,促进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积极培育一批现代新型小城市,带动周边乡镇组团式发展。加快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和园林绿化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完成60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500公里。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和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

16.坚持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

内容与要求:实施促进居民消费政策,努力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积极鼓励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加快城乡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切实改善城乡消费环境。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和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加强电子商务产业扶持,积极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责任人:龚 正

协调人: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体育局

17.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内容与要求:面对严峻的出口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确保外贸稳定增长。围绕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出口企业引导和服务,用好出口退税、信用保险、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等政策,培育提升重点出口基地,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出口结构升级。创新口岸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大通关”建设,健全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以扩大进口促产业转型,鼓励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资源进口。围绕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坚持“引资”和“引智”相结合,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和引资机制,办好重要招商展会,推动引进外资结构优化,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营造便利外资投资的良好环境。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内拓展发展空间、吸纳优质要素、提升竞争能力。围绕拓展境外投资,支持优势企业跨国收购并购,培育和提升企业在浙江的总部经济功能,支持浙商营销网络建设,“走出去”设立生产基地、研发机构和经贸合作区,促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和外贸集约发展。

责任人:龚 正

协调人: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外办、省台办、省侨办、省贸促会、省工商联、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

18.为“三大国家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的商务环境。

内容与要求:积极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国际物流岛,争取设立舟山保税港区,加快建设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大宗商品转储运加工交易中心,推动舟山港域向综合物流型转变。围绕提升义乌在国际贸易中的战略地位,以深入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关键,以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服务平台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和体制机制,推进改革试点三年实施计划,加快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着眼于构筑发展平台,继续打造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办好义博会等重要展会,加快“义乌港”和航空口岸建设,大力发展义乌商贸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着眼于创新贸易方式,健全监管服务机制,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探索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着眼提升市场层次,加强品牌和营销网络建设,完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和小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促进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义乌市场辐射带动效应。

责任人:龚 正

协调人: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宁波检验检疫局

19.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调结构、促提升”。

内容与要求:出台“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切实抓好落实。加快推进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的落实,狠抓扶优汰劣、加快“腾笼换鸟”。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落实9大领域专项规划,抓好“千百十培育工程”,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高于生产总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加强工业投资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推进工业有效投资的措施,积极面向省外浙商、世界500强、央企和其他优势企业招商引资,扎实推进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和技术创新赶超工程。制定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创建“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产业联盟主导型”的“五型企业”。深化42个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开展工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转型升级试点,建立健全领导联系蹲点制度。抓好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发展壮大一批工业设计企业、集聚一大批工业设计创新人才。编制“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规划,抓紧修订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标准,坚决压缩一批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加快转移过度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

责任人:毛光烈

协调人:孟 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委人才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协

20.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发挥科技对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内容与要求:围绕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开展创新型城市(县、区)创建工作,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打好基础。加强创新基地建设,扎实推进高新园区转型升级,加快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等重大科技平台建设。完善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科技成果交易、创新对接与产业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业。紧扣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大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责任人:毛光烈

协调人:孟 刚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协

21.落实各项政策举措,推动中小微企业优化提升发展。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深入调研面临的新问题新困难,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建立有利于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中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

责任人:毛光烈

协调人:孟 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经合办、省金融办、浙江银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工商联、省科协、省社联

22.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研究探索“智慧浙江”建设,推动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

内容与要求:坚持应用促发展、创新促提升、试点促融合、监管保安全的原则,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启动实施若干智慧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杭州、宁波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推进产品、装备、生产过程、管理和营销的智能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智慧应用的承载能力。

责任人:毛光烈

协调人:孟 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质监局、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公司

23.支持浙商创业创新。

内容与要求:认真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政策意见,把跳出浙江与发展浙江有机统一起来,引导省外、海外浙商回归创业,培育发展总部经济,促进“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互动发展。健全浙商联络组织体系,积极面向省外浙商、世界500强、央企和其他优势企业招商引资。继续深化与央企的对接合作,认真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和实施。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联系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形成“盯人、盯事、盯项目”的招商引资全程服务机制。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责任制考核。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经合办,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内容与要求: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引导鼓励民营经济坚守实体经济发展,健全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强化要素保障和服务保障,落实完善减负惠企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5.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

内容与要求:积极探索有形实体市场与无形网络市场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加快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发展,进一步形成省外、省内市场互联互动的大市场网络格局。改造提升农贸市场200个。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6.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内容与要求:健全综合交通网,健全沿海基础设施和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集疏运网络,完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杭州萧山机场公司

27.扎实推进品牌强省、质量强省建设。

内容与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发挥质量、品牌、标准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四大实体质量建设。深入开展“十小行业”整治,加强市场监管,大力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28.促进旅游业提升发展,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

内容与要求:深化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旅游度假区等大型旅游综合体,推进大项目、发展大企业,着力促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大力培育旅游休闲产业,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29.深入开展“山海协作工程”。

内容与要求:全面实施山海协作助推发展计划,在具备产业集聚发展条件的山区建设山海协作园区,创建浙商回归产业园,拓展浙江经济发展腹地。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经合办

30.加强区域合作交流。

内容与要求:深化国内合作与交流,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围绕产业转移、资源共享、市场融合等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合作。认真做好对四川和三峡库区等地的对口帮扶工作。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谢济建

责任单位:省经合办、省发改委

31.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全力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

内容与要求: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按照“抓统筹攻改革、优环境强投入、兴实体推转型、惠民生促和谐”的要求,深化政府部门机构、公共财政体制、事业单位、区镇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完善全域规划体系,加快战略性基础设施、都市功能区和产业功能区建设,深化“六城联创”和开展新一轮破难攻坚七大行动,拉开大都市框架,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加大农房改造集聚力度,深化“三分三改”和村级组织“转并联”,推进城乡新型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实体经济投入,凝聚温商力量,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强化传统产业重组和“三保”倒逼机制,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化“三体系一名城”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大民生建设力度,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并轨,加快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区社团社工工作,完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深化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主政治和党的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市级换届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党员干部队伍、基层组织、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党建新成效推进转型发展。

责任人:陈德荣

协调人:葛益平

责任单位:温州市委、市政府

三、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2.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要求,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内容与要求:狠抓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优化发展软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进政府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提高科学管理、精细管理、规范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廉政要求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责任人:夏宝龙

协调人:张鸿铭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法制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33.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凝心聚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内容与要求: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各群众组织成员为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指导和支持各群团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青年和妇女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网络,提高工作水平。重视发挥科协在科技评价、科技人才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责任人:李 强、陈加元

协调人:林云举、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34.充分发挥优势,提高统一战线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水平。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和民主协商,做好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工作,帮助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作用。做好首届世界浙商大会成果的落实、巩固和发展工作,推进浙商创业创新。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人:李 强、龚 正

协调人:林云举、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民宗委、省侨办、省工商联

3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内容与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权益。

责任人:葛慧君

协调人:陈 龙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

36.大力推进新形势下党管武装工作。

内容与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继承发扬人民战争优良传统,以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着眼有效履行新时期我军历史使命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党管武装工作的领导,明确党管武装工作职责,完善党管武装工作基本制度,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富民强省与兴武强兵有机统一。认真抓好国防动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拥军优属等工作,不断巩固新形势下军政、军民关系。

责任人:林恺俊

协调人:林云举

责任单位:省军区、省直有关部门

37.推动外事、对台、侨务和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容与要求:借助外事资源,加强海外联谊,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进港澳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发展。

责任人:龚 正

协调人:夏海伟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台办、省侨办、省民宗委、省文化厅

四、扎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38.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内容与要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为平台,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为抓手,全面推广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应急联动救助平台、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网络舆情研判导控服务平台、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等八个方面成功经验,推进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和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五个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宁波市和诸暨市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抓好省本级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安保工作。

责任人:李 强、葛慧君

协调人:林云举、陈 龙、宋光宝

责任单位: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9.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内容与要求: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强化县乡村医疗资源统筹配置,完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责任人: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单位

40.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内容与要求:强化对敌斗争领域的重点管控、专案侦察和网上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认真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深化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特殊群体管控帮扶,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110社会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人:刘力伟

协调人:张景华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41.继续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内容与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08〕51号)的部署,制订实施2012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2.加强民政管理和公共服务。

内容与要求:筹备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党的领导下,深入推进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的城乡社区建设。积极有序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规范管理。实施社会工作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扎实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自愿服务。全面推进防灾减灾行动,提高防灾、避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适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开展新一轮省级和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推进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移民年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5%。全面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和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体系。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人力社保厅、省水利厅等

4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内容与要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办法。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深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今年上半年全省基本兑现并入轨运行。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制定出台加强和创新企业人才工作的政策意见,加强100个省级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后续培育和企业博士后工作,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新一轮151人才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现代服务业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人才智力。完善公务员制度和分配政策,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和考核,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精心组织实施2012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和紧缺职位公务员招考工作。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落实中央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

44.继续完善大社保体系建设。

内容与要求: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着眼提高就业质量,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士兵的就业工作。规范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参照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标准,对全省1.2万名城乡低保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稳妥落实解决养老保障领域部分群体性利益问题相关政策,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加快推行医保“一卡通”,年底前全省全面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大力发展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引导和帮助30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扶1万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帮助一户;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0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5万。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残联、省老龄办等

45.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内容与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推行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认证,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强化劳动合同签订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确保2012年两项合同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行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加大劳动纠纷预防和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工会建设,大力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建设。围绕“十个有”的目标,加强农民工工作。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省委政研室、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等

46.继续加强城乡住房工作。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健全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筹备召开全省物业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加快推进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实现全省联网运行。完善以公共租赁房为重点的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开工建设任务,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结合中心镇、小城市培育和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开展“农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农村低保标准(2007年)150%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全年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家庭3700户,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13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万套,基本建成7万套,其中竣工6万套。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30万户,其中困难家庭危房改造4.2万户。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和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等

4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三个“零增长”。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和考核机制,坚持安全工作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突出抓好交通、消防、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矿山、海洋渔业、机械制造、地下管网、隧道大桥等重点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

责任人:毛光烈

协调人:孟 刚

责任单位: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消防总队、浙江民航局、杭州铁路办事处、浙江海事局、省总工会

48.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内容与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教育优质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开展教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快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探索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加强农村教育为重点,优化中小学布局和师资配备,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和合理配置。加快学前教育发展,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等级幼儿园。大力提升高等教育水平,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快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继续做好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加强教师培养和管理,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编写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教材。建立校车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建设任务。

责任人: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49.加快发展卫生事业。

内容与要求:围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制定实施“健康浙江”发展战略,推进全民健康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区域优质医院和重点专科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全科医生培养。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抓好职业病、重大传染病和重点慢性病防控。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人: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50.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内容与要求:实施妇女健康素质提升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责任人: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

51.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内容与要求: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展公共体育事业,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责任人: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五、建设文化强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52.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开好党代会、迎接十八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内容与要求:集中开展以“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为主题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准确地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好“稳中求进促发展”、“富民强省新气象”、“四大建设一线行”、“文化建设一线行”等重大主题报道。围绕物价、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农民工工作生活以及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等民生问题,指导各类新闻媒体强化政策解读,主动设置议题,引导人们正确看待问题,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鲍洪俊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集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53.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理顺全省互联网管理体制,加强省级各涉网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推动各地互联网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互联网属地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完善网上舆论引导组织协调机制,落实网上舆论引导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职责,完成全省互联网舆情导控平台建设,强化网上舆情应对工作基础。组织实施网络文化和现代媒体建设计划,策划“发现浙江”大型网络互动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浙江———全国知名网络媒体采风活动”等重大网络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全省党委政府、高等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对外文化拓展计划,办好2012年我省与日本静冈县结好30周年庆祝活动、“西班牙·浙江文化节”和第六届“台湾·浙江文化节”。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吕建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出版集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5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

内容与要求:广泛开展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更加自觉地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研究制定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方案,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进一步探索提炼有浙江特点的价值观表述。大力弘扬浙江精神,组织开展“浙江骄傲”、“风云浙商”、“金牛奖”、“金锤奖”、“十大民生工程”、“青春风采”等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养成计划,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新一批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街道、浙江省文明社区和浙江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及复评活动,做好乡风评议活动,推进新一轮“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深入开展。突出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抓好农村、企业、学校、社区、“两新”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微型党课、微型恳谈、微型论坛、微型宣讲等一批面向基层群众的“微系列”载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胡 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文联、省社联、省社科院

55.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计划,抓紧做好浙江图书馆新馆、浙江艺术学院、浙江社科中心、浙江文学馆、浙江文化会堂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立项筹备工作。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启动全省公共图书馆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富有地域特色的博物馆体系。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服务“三农”出版工程、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电视进渔船”、“广电低保”扩面提质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免费开放。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抓紧实施百分之一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全面实施文艺精品打造计划,推出一批迎接党的十八大重点文艺作品和重点出版物。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深入推进“与时代同行”浙江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实施文化遗产传承计划,重点推进大运河(浙江段)保护和申遗工作。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实施文化名家造就计划,实施“浙江省文化名家”工程。

责任人:茅临生、郑继伟

协调人:龚吟怡、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外宣办、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省作协

5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内容与要求: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总要求,推动出版、发行、影视等已完成转企改制的文化单位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动电影公司、文艺院团等重点领域的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全面完成转企改制任务。组建省级电影集团,积极筹建浙江省演艺集团。按期完成广电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改革任务,推动全省县级广电网络传输机构实现公司化运营。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按期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制定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发展“122工程”,切实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支持国有文化集团做强做大,优先扶持龙头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打造一批特色文化谷。加快发展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广播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快培育文化人才、产权、版权、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继续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等重要文化会展。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责任人:茅临生、郑继伟

协调人:龚吟怡、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外宣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统计局

57.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内容与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浙江图书馆新馆、浙江艺术学院等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和综合执法,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受益面。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加强现代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业,深入推进“农家书屋”和“小连锁”建设。

责任人:郑继伟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六、深化生态省建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58.不断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和保障。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和“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抓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和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在坚守耕地红线的同时,切实保障“三大国家战略”实施和“四大”建设为重点的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责任人:王建满

协调人:冯波声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农办、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等省直有关单位

59.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

内容与要求:筹备召开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城镇、美丽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森林浙江”、蓝色屏障、防灾减灾、绿色创建等11个专项行动和11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浙江生态日”系列活动。完善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组织实施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建成81个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在环杭州湾地区(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率先启动PM2.5的监测工作。全面推进水、大气、噪声、辐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方面污染的防治,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科技攻关和环保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强化生态环保的技术支撑。确保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量比上年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减少3%的污染减排目标。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施利民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和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

60.切实加强节能降耗,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内容与要求:出台省政府关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文件的责任分解意见,签订2012年节能降耗责任书,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问责制度,实施能源“双控”管理,积极构建节能长效机制,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左右。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立健全与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新上项目用能管理配套的省、市、县能耗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是新上高耗能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电力供应和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差别电价、阶梯式电价、惩罚性电价三类价格为主的节能经济政策。深入推广有序用电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广企业用电分类配置,进一步优化电量分配,把电力配置和企业效益、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强化电力供应倒逼机制。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节能,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金融机构等能耗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实施工业循环经济“733”行动计划,加强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

责任人:毛光烈

协调人:孟 刚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机关事务局、省电力公司

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61.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内容与要求: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谋划2013—2017年工作,进一步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惩防体系。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尤其是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以及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巡视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推进各项公开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努力从机制制度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责任人:任泽民

协调人:杨晓光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62.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内容与要求: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重点,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和党政机关“比学赶创”活动,切实防止和解决精神懈怠、慵懒散漫、敷衍塞责等不良倾向。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改进文风会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开展“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廉洁工程”,巩固和深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成果。加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

责任人:任泽民

协调人:马光明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63.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研究。

内容与要求: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为主阵地,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县以上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修订下发《浙江省基层党校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基层党校建设规范年”活动。精心组织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积极运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形式多样的理论宣讲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研究,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理论支撑课题研究,为“开好党代会、迎接十八大”提供有力理论支持。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胡 坚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联、省社科院

64.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内容与要求:深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总结开展创先争优的实践经验,完善激励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围绕形成“比、学、赶、创”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对标创标”行动,继续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以及公务员队伍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七一”前夕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表彰。注重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理论学习,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以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为载体,在市县领导班子中开展“摸实情、干实事、求实效”主题活动,在省市县机关开展“强责任、强服务、强效能”主题活动,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化“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百组调研服务活动。

责任人:蔡 奇

协调人:庄跃成

责任单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

65.继续抓好集中换届工作,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内容与要求:认真做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换届筹备工作。继续抓好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确保换届任务圆满完成。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完善换届期间离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重点项目改革,研究出台一批具体制度成果。健全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认真执行干部考评“一个意见、五个办法”,探索开展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试点,全面实施《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切实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抓好新任省管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做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轮训,研究制定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规划。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

责任人:蔡 奇

协调人:吴顺江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委党校、省委老干部局

66.全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内容与要求: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开展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深化拓展“双强争先”活动,修订出台《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定(试行)》。推进城市社区党建“三有一化”,统筹推进机关、高校、国企和科研院所党建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对党的建设的影响,积极探索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抓好党代表活动“五项制度”落实,推行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大力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流动党员管理创新。认真做好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加强对优秀大学生村官的重点培养。按照“上手机、上电视、上互联网、进广场”要求,打造全媒体远程教育工作品牌。

责任人:蔡 奇

协调人:庄跃成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两新”工委

67.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内容与要求:全面贯彻人才规划纲要,大力宣传普及科学人才观,统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实施,编制实施宣传思想文化人才规划、海洋科技人才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在杭州未来科技城启动建设人才特区,着力打造人才高地。加快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等方面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引才体系。继续实施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百人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省151人才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完善市县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重点人才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人才政策制度的执行落实和创新,着力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越的创业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责任人:蔡 奇

协调人:姚志文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立即登录